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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20日 10:16 责任编辑:马克思主义学院1 来源: 浏览量:
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


为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,规范和完善学院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提高学院决策的规范化、民主化、科学化水平,根据学院实际及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  

一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管理决策的基本形式,旨在讨论决定学院改革、发展与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事项,推动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
   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按照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原则讨论决定学院的重要事项。

二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、院长、党总支副书记、副院长组成。由院长或书记召集并主持,根据会议需要,教研室主任或其他教师代表等可列席会议。

三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研究讨论事项

1.传达讨论上级有关指示、决定、决议,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;

2.学院总体发展规划,包括学科建设规划、师资队伍建设等;

3.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;

4.人才引进、培养工作,包括教师招聘计划、培训方案、职称评聘推荐等;

5.教学工作管理,涵盖教学计划制定与调整、教学质量监控、教学改革项目推进等;教风、学风建设举措的制定与落实,营造良好的教学与学习氛围;

6.科研工作部署,如科研项目申报组织、科研团队建设、科研成果奖励等;

7.重大改革方案的研讨与决策,如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、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;学院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、修订与完善;

8.年度经费预算及大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(如福利费、行政费用、学科建设经费等达到一定额度的开支);

9.需请示、报告校党委、行政的重大问题和工作意见。

四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召开一次,根据工作实际需要,也可随时召开,确保及时解决学院发展中的关键问题。

五、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在会前由学院办公室向院领导征集,汇总后报会议主持人确定。无特殊情况,不临时动议讨论某一个问题。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。需要进行决策的重要议题,相关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,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,并提前提交给参会人员审阅,以便会上深入讨论。

六、与会者发言时,应针对问题简明扼要阐明观点,充分发表意见,防止议事离题、议而不决的倾向。表决议题,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由到会院领导过半数通过有效。任何人不得以个人意志推翻会议通过的决议、决定。

七、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,记录应详实、准确,完整反映会议讨论过程和决策结果。会议结束后,及时整理成会议纪要,以便于工作落实和查阅。

八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,院长、书记应做好督促检查工作。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决策执行负直接责任,确保各项决策落到实处。对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,分管院领导应向院务会议及时报告,以便及时掌握工作进展,调整工作策略。

九、会议纪律

会议成员应妥善安排好工作,按时参加会议,因故不能与会者,应事先请假。

遵守保密规定。涉及保密的内容,不得随意泄露。

实行回避制度。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事项时,本人应予回避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马克思主义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2026年3月